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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最高獎金一萬美元
評論對像: vivian767 | 2008/6/8 上午 07:20:34
評論言論:

新唐人電視台第二屆「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章程

一、總則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是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的國際文化藝術比賽系列賽事之一。比賽宗旨是為了促進文化交流,弘揚純真、純善、純美的正統的聲樂藝術。此次大賽以中國傳統、民族、經典歌曲、影視插曲和中外歌劇詠嘆調以及藝術歌曲為比賽曲目。

二、主辦單位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比賽盛況將通過新唐人電視臺全球播出。

三、評委會

「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評委會由資深聲樂界專家組成。評委會全權負責比賽的評審工作。評委會對賽事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終決定。

四、比賽曲目及程序

1、本次「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分為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兩組(不包括通俗唱法)。
2、比賽曲目包括中國傳統、民族、經典歌曲,影視插曲和中外歌劇詠嘆調以及藝術歌曲。
3、參賽作品不得有歌頌中國共產党或者中共党文化內容的歌曲。
4、比賽分為初賽、複賽、決賽三輪。
5、初賽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複賽和決賽演唱自選歌曲(或片段)各兩首(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複賽和決賽曲目不得完全相同。複賽和決賽曲目均必須包含至少一首中文歌曲。
6、大賽組委會可以為參賽選手提供鋼琴伴奏。參賽選手也可自帶鋼琴伴奏者(所需費用自理)或自備伴奏音樂(兩張音樂光碟: 一張伴奏光碟及一張備份)。
7、參賽選手請把初賽、複賽和決賽之演唱曲目的歌譜、歌詞和鋼琴伴奏譜最晚在初賽前一個月寄給大賽組委會審閱

五、參賽條件

1、所有專業藝術院校和表演團體中的聲樂教師、聲樂演員和學生等專業人士,以及具有專業水準的聲樂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具体細節可通過大賽網站獲取。
2、凡是有華人血統的人士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聲樂大賽。
3、參賽資格:評委會審查參賽報名者的所有資料後,給符合條件者發送新唐人電視台「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邀請函」,參賽選手可憑此函辦理簽證和參賽報到。

六、參賽報名

1、報名時間:2008年4月20日開始。
2、報名方法:
(1)网上登記註冊: http://vocal.ntdtv.com
(2)電子信箱:vocal@globalcompetitions.org
(3)熱線電話:1-646-736-2988 (中文); 1-646-736-2969 (英文)
(4)傳真:1-212-918-3479
(5)郵寄地址:P.O.Box 1434,Secaucus,NJ 07096-1434,U.S.A.
請注明:新唐人電視台「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組委會
3、個人參賽資料:
(1)報名參賽者須認真填寫「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參賽報名表和履歷表(可從大賽網站下載)。凡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下者,其監護人須在報名表上簽字。
(2)報名參賽者須提交個人一寸彩色近照兩張及有效證件複印本。有條件者請提供數碼照片。
(3)報名參賽者須選送最近錄制的演唱片段(不少于10分鐘),大賽組委會接受優質錄音盒帶、CD、VCD或DVD光盤等形式,VCD或DVD最好使用 NTSC製式。參賽選手所提供 之VCD或DVD不得加以修飾或剪輯。光盤或錄音盒帶封面詳細注明選手資訊。除此之外,在錄製與播放的音像畫面中不得出現任何透露選手信息的字幕與標誌, 否則將視為棄權行為。若直接郵寄有困難,請直接与組委會聯系。
(4)以上資料請以掛號快件郵給本賽組委會,報名時提供的所有資料恕不退還。
4、報名費:50美元。付款方式包括現金、旅行支票或現金支票。
支票抬頭請用NEW TANG DYNASTY TELEVISION。

七、比賽地點
  • 亞太區初賽將在台灣國立嘉義大學演藝廳舉行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

  • 北美區比賽(初賽、複賽、決賽及頒獎典禮)將在美國紐約市舉行。

The Town Hall Foundation 123 West 43rd Street
New York, NY 10036 U.S.A.

八、比賽時間
  • 亞太區初賽日期為200875日至6日。
  • 北美區比賽日期為200888日至810日。

8月6日 (星期三) :參賽選手報到及大賽介紹會
8月7日 (星期四) :個人排練
8月8日 (星期五) :初賽
8月9日 (星期六) :複賽
8月10日(星期日):決賽及頒獎典禮

九、獎項設置

金獎一万美元;銀獎三千美元;銅獎一千美元。
1、民族唱法:
男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女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2、美聲唱法:
男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女聲: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2名。
3、大賽另設優秀演唱獎若干名。

十、食宿及交通安排

1、大賽組委會將為入圍選手及陪同人員推薦在美國紐約市的酒店。
2、入圍選手及陪同人員的旅費、食宿費和交通費等一律自理。

十一、其他

1、參賽者一旦報名﹐將視為承認本次大賽所有規則有效。
2、參賽者須遵守本次大賽章程的要求及組委會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組委會有權取消
其參賽資格及所獲獎項。
3、比賽期間所有音像版權均屬新唐人電視台所有。
4、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新唐人電視台「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組委會
2008年4月10日


根據報名初賽地點的比賽時間來定。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2008/6/8 下午 07:23:05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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